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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只债基杠杆触及“天花板”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08:59 作者:
  节前证监会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简称《征求意见稿》)。针对债券基金,《征求意见稿》规定,债基运用杠杆比例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40%,此外,对单券持有比例也作出了类似股基的“双十限制”。

  分析人士指出,此规定对债基、债市均影响较大,如果严格执行,债基需减持超500亿债券。业内人士呼吁,对封闭式基金杠杆比例的限制应该放宽,对可转债等特殊基金10%的单券比例也应有所松动。

  据了解,目前所有债基的平均杠杆水平略超140%,从整体看,债券杠杆比例不能超过140%的限制不会对债基造成很大影响。不过,由于目前债券基金间杠杆比例差别较大,较高者达到200%、300%。如果《征求意见稿》顺利实施,这部分债基受到冲击较大。

  据海通证券测算,目前109只杠杆比例高于140%,债券型基金降低杠杆至下限,则需要减持370.46亿元债券。此外,由于此次《征求意见稿》将股票基金持仓从最低60%提高到80%,这意味着部分股票基金也不得不降低其债券持仓以提高其持股仓位。这部分债券规模在140亿左右。

  除了上述杠杆比例限制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债券基金持有单券比例不能超过10%。据了解,目前160只公募基金持有比例超过10%的债券品种有201只,该规定将对上述债券产生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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