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长江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7日 10: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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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相关负责人6日表示,证监会已将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韩刚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将待刑事处罚后再作出取消从业资格及市场禁入的决定。 该负责人表示,韩刚案是首例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0条第4款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除了韩刚外,证监会还对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经理刘海作出行政处罚并实施市场禁入。 据了解,韩刚自2009年担任长城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一职期间,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账户,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基金多次买卖相同个股。涂强和刘海在任基金经理期间,也操作其亲属或家人账户先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卖相同个股,非法获利。 2009年9月,中国证监会对涂强、刘海、韩刚三名基金经理老鼠仓违法违规案立案清查。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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