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3日 09:56 |
作者: |
李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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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华夏基金大股东中信证券4月1日仍未解决售出超限的股份,华夏基金再度受到惩罚——4月8日,中信证券和华夏基金分别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基金部再次对华夏基金发函,督促尽快规范华夏基金股权。而对于华夏基金股权问题未能在上一次通牒的4月1日前解决的惩罚是:除了公募产品发行继续暂停外,暂停办理华夏基金新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备案,即华夏专户产品。 针对华夏基金的“股权门”问题,证监会已连下两道“金牌”,而第二道“金牌”更是意味着:除了社保和年金管理外,华夏基金面向普通投资者开展的新业务都被暂停。华夏基金副总裁吴志军日前表示,华夏基金对于这个结果只能等待。目前华夏基金的恒指ETF产品已报批,但这一境外新品仍在等待。 “如果华夏基金的相关股权在2010年7月1日前仍不能得到规范,证监会基金部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发自监管部门的函同时预示着华夏基金“股权门”解决时间表已被推迟到7月1日。 缘起中信证券违反“一参一控” 华夏基金“股权门”事件的起因要追溯到2006年。当年7月,中信证券开始收购华夏基金公司股权——2006年7月以3.3亿元收购华夏基金40.725%股权,同年10月以1.6亿元的价格再收购20%股权;2007年9月以4亿元收购华夏基金35.725%的股权,9月再收购剩余的3.55%股权,价格为0.4亿元。截至2007年7月,中信证券全部收购了华夏基金100%股权,付出的代价是9.3亿元。 在收购华夏基金后,中信证券用华夏基金兼并了旗下的中信基金,使华夏基金成为国内最大的公募基金,管理资产的规模达2652亿元,占市场份额10%。2009年上半年华夏基金实现营收13.17亿元。占中信证券总营收的14.7%。 持有华夏基金100%股权让中信证券最大受益的同时,却面临着监管要求,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最高出资比例不超过全部出资的49%,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中方股东出资比例则不受此限制。中外合资企业外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5%。按照此监管要求,中信证券必须出售部分华夏基金股权方可达标,而按照推算,中信证券可能出售的股权比例在25%-51%之间。 华夏基金代股东受过 今年1月初,证监会在强调完要解决券商“一参一控”的问题之后,立马就在华夏基金的问题上动了真格。由于中信证券在全资控股的华夏基金公司股权问题上一拖再拖,终于接到证监会一纸处罚。 1月15日晚间,中信证券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暂停华夏基金境内公募新产品的发行申请;如果股权在2010年4月1日前仍不能得到规范,证监会基金部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华夏基金也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督促规范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函》。 这次证监会暂停华夏基金部分新产品申请,源于前文提到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最高出资比例,不能超过全部出资的49%。”中信证券此前对华夏基金和中信基金的一系列连环收购,显然违反了监管部门的要求。彼时,中信证券曾为此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证监会批复华夏基金吸收合并中信基金后6个月内,会完成相关股权转让。 2009年6月29日,证监会正式批复华夏基金吸收合并中信基金,同时明确要求中信证券履行承诺,也就是6个月内务必转让股权,使股权结构合规。根据相关规定,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中方股东出资比例不受限制,但外资股东持股比例至少要达到25%。所以市场普遍认为,中信可能引入外资股东。这样中信证券就可以只出售25%的股权,而不用出售51%的股权。 当时,华夏基金对中信证券业绩影响已达到举足轻重的地步,中信证券2009年半年报显示,华夏基金管理费收入12.49亿元,基金销售收入6775.83万元,占中信证券营业收入的14.7%。一旦按照监管规定出售华夏基金大量股权,可能得到一次性收益,但是对中信证券长期发展影响甚大,这也是投资者普遍担心的问题。 结果,6个月大限已过,华夏基金股权丝毫没变,中信证券未能履行自己的承诺,华夏基金也就成了这一股权结构问题的牺牲品。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表示:“显然证监会这次的处罚是将对股东的板子打到了华夏基金身上。” 当时华夏基金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工作,但中信证券在公告中未提及解决华夏基金股权问题的最新时间安排。 解决道路崎岖漫长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中信证券在解决华夏基金股权问题上所做的努力并不少,但无奈的是,无论选择哪种方案,对中信证券都是伤筋动骨之痛。因此,中信证券对华夏基金的股权问题一拖再拖,终于使得证监会忍无可忍,直至今年4月初的“第二次通牒”。 就在中信证券和华夏基金于今年1月拿到监管部门第一张“罚单”之时,当时市场上流传着两种解决方案:一是中信证券分别向中金和摩根士丹利出售华夏基金25%和15%的股权,同时作为中金和中信建投股东的建银投资将手中持有的中信建投40%的股权转让给中信证券。这样一来,中信证券持有中信建投100%的股权,然后中信建投再合并中信金通,以此达到监管要求。 另外一种传闻就是中信证券将持有的45%中信建投股权转让给北京市国资公司,转让价格为70亿-80亿元。 一位证券分析师认为,为能在最大程度上分享华夏基金的成长, 转让比例可能接近下限25%,按照25%的比例转让,出售华夏基金对中信证券2010年净利润影响为-2%-4%。但若转让比例超出预期,达到51%,业绩将相应减少8%。同时该人士认为中信建投的股权转让应在20%-40%之间,按照40%的转让比例测算,转让对中信证券的净利润将减少10%左右。由于中信建投经纪市场份额占中信证券合并份额的40%,若中信建投股权转让,相比之下对经纪业务的负面影响更大。 就在江湖传闻愈演愈烈之时,眼看4月1日大限即将到来,中信证券突然于3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挂牌转让华夏基金和中信建投部分股权事宜已经取得重大进展,近期将公布方案。 中信证券表示股权转让事项需获得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将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和《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通过审计、评估,以挂牌方式转让。公司将继续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并在股权转让的具体方案确定后,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然而随着4月1日的到来,中信证券再一次食言,华夏基金股权还是纹丝未动。 多家机构接盘“曙光”初现 日前,《证券日报》的一则报道称多家机构将接盘华夏基金,使“股权门”事件“曙光”初现。 该报道称,中信证券将出让华夏基金51%的股权,几家民企和一家外企将介入,各家持股均不超过10%。这使得久悬未决的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转让方案有了初步的眉目。 一位资深基金分析师判断,这个转让方案可能是有高层的意愿在内。因为作为国内最大的基金公司,高层并不希望外资大比例持股。而按照大股东中信证券的意愿,是希望最大限度地持有股权,保持绝对控股地位,引进外资当然是最好的选择。根据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基金公司主要股东最高出资比例不超过全部出资的49%,而中外合资基金公司的中方股东出资比例则不受此限制。因此,只要引进外资,就可以使中信证券的持股不受49%的限制。 照此方案,转让完成后,中信证券在华夏基金中的股份将大大降低,但仍为第一大股东,保持控股地位。 对于华夏基金股权的此次变动,业内一直颇多议论,不少人都猜测,此次股权结构变化可能会导致华夏基金管理层变动。不过,德胜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则认为,华夏基金的管理层应该不会大动。如果新进股东持股不超过10%,这个持股比例不高,基本上只能作为财务投资者,不会对管理层的变动产生太大影响。 另外,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华夏基金51%的股权被分割成数块出售还有助于获得最高的溢价。最好的例子就是,2009年11月,招商证券转让的博时基金24%股权被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璟安实业有限公司、丰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下。4公司分别授让博时基金6%的股权,转让价格均为6.57亿元,每股价格逾百元。参照此议价,华夏基金51%股权的转让总金额将超过130亿元。就华夏基金的行业地位、品牌价值和盈利能力来说,这还是保守估价。 不过,坊间另一说法则否认了上述猜测。一资深业内人士透露,中信不会放弃华夏这只现金牛,一直的思路都是以尽可能低的比例转让股权,因此引入外方股东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中信为华夏引入外方股东,变更为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则应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该人士说。 由于华夏基金占中信证券营收15%左右,因此此前外界大多预判,中信最中意的方案是向一位外方股东转让华夏25%股权,以达到证监会要求。之前各家研究机构均对中信证券转让华夏基金做出了预测,华夏25%的股权估价从48亿到80亿不等。 而无论怎样,4月8日监管部门的第二张“罚单”明确表示:如果华夏基金的相关股权在2010年7月1日前仍不能得到规范,证监会基金部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对此,中信证券已表态称,正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推进华夏基金股权规范工作,并成立了专门机构进行协调和落实。由于华夏基金吸收合并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尚未全部完成,股权规范的周期相应延长。目前,公司已完成对华夏基金的资产评估,与潜在股东的谈判工作正在积极地推进之中。 一方面,时间延后到7月1日,一方面,股权转让方案眉目初现,这似乎预示着华夏基金“股权门”的解决指日可待。从开始到现在,实际承受惩罚的其实是很无辜的华夏基金,无奈的则是更无辜的华夏基金的基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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