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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多”并非稳赚不赔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18日 15:02 作者 苏渝
 

  同普通基金销售相比,“一对多”品种用火爆来形容一点不为过,其抢手程度甚至热过一次次被刷新纪录的“地王”。

  上周,首只专户理财“一对多”产品———中银专户募集仅用了短短3个小时,首开基金发行当日获批、当日募集、当日结束的纪录。易方达基金首只“一对多”产品也当日售罄,现在是一“基”难求。

  “一对多”品种之所以火爆,是因很多投资者误认为是稳赚不赔的“特供小灶”,有的甚至认为是“老鼠仓”的变种。这其实是一种误读。

  首先,造成这种误区是:“一对多”的持仓结构,即股票仓位限制是0-100%,很多投资者基于此判断专户做股票可稳赚不赔,因为下跌时可将仓位降到零,不像其它基金有持仓70%的底线,下跌时只能被关在电梯里担惊受怕;上涨时可满仓享受其它基金抬轿的乐趣。其实这是认识误区。虽然在合规性上没有仓位限制,但绝不是“特供小灶”。

  其次,“一对多”产品不会比其它基金更出色。从首批获准发行“一对多”产品的基金公司看,多是业绩较好专业基金公司,但从“一对多”本身而言,其实也就是一种产品改名而已。“一对多”指多个客户把钱汇总在一个账户交给基金公司专业团队打理的理财方式,每个客户的资金准入门槛为100万元,单个基金专户一对多产品规模不小于5000万元,客户总人数上限为200人。这与前些年银行理财新股申购中的一对多集中申购基本相似,只不过专户更关注仓位的灵活性,忽略选股独到之处,因而“一对多”被误认灵活操作像私募性质的基金。笔者认为“一对多”有向私募运作模式转移,但很难复制私募基金的选股思路和短炒模式,故现在说能超越公募为时过早。

  再次,“一对多”不可能等同“老鼠仓”。“老鼠仓”指基金等机构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或亲属、关系户、利益分享者的资金在低位基金建仓前买入,再用募集资金拉升股价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于基金卖出获取暴利。“一对多”产品指的特定客户,就是委托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不是基金亲属和利益分享者。由于“一对多”信息的透明,对于持仓结构要定期公布,很容易被监管部门所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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