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3月31日 09:32 |
作者: |
谢潞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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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日前从中海基金公司了解到,距证监会关于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的细则――《特定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发布仅两天,首批获得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资格的中海基金公司便迅速敲定了第一单业务,公司近日已与某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草签了资产管理合同,资产委托金额高达10亿元。 据中海基金相关人士介绍,由于资产委托方为大型国有企业背景,高度重视本金的安全,因此中海基金公司该只专户理财产品设计为一款低风险、追求稳定的绝对收益的产品。 “中海基金在低风险理财产品运作上有较大的优势。”该人士称,中海基金公司第一大股东中海信托是国内最大的信托投资公司之一,在固定收益类信托理财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可以为中海基金固定收益投资提供人才和研究的支持。而且,中海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张顺太便出自中海信托,曾被新财富评为“最佳债券分析师”,他同时还将担任目前正在发行中的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另据了解,除上述10亿元大单外,中海基金公司还与其他多家机构也基本谈妥了资产管理合作,但金额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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