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4月16日 11:01 |
作者: |
侯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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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日前在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主办的“全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教育工作专题座谈会”表示,不合格的银行将被吊销基金代销资格 洪磊说,目前基金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还不够充分,在投资者教育手册的发放上还投入不足,特别是银行在基金销售的投资者教育方面还很不足。他指出,应尽快出台基金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加强对基金销售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力争把银行从事基金销售的高管人员纳入到行业高管人员的监管中来。对不合格的银行将吊销其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在法规建设层面,洪磊说,“基金销售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即将正式出台,另外,“基金销售机构中间账户管理办法”已起草完毕,这都构成了基金销售机构准入的标准。下一步,协会将出台“基金销售费率的有关指导意见”,保证机构在实现合理盈利的基础上,从费率上对投资人的短期和长期投资行为予以区分,例如,对长短期投资者收取不同的费率,给投资人提供更多的选择,保护投资人利益。同时,进一步推动建立专业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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