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私募产品统一备案管理及风险监测工作,即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做好有关私募产品备案管理及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原承担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直接投资业务、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等有关私募产品的登记备案、风险监测等职责划归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通知》明确,证券业协会和发展监测中心向基金业协会移交下列三项职责:一是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和监测监控工作;二是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备案和监测监控工作;三是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备案管理、统计监测工作。《通知》要求2014年7月底前完成上述三项业务备案和监测职责的移交。同时,要处理好私募产品备案与私募产品管理机构登记的关系,处理好机构登记与自律管理的关系,抓紧修改、制定和发布相关自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