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频道 > 阳光私募 > 正文
《指引》指出:私募基金产品可开立期货交易账户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1日 09:06 作者:

  据基金业协会10日公布信息,日前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修订并发布《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简称《指引》),增加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特殊单位客户申请开立交易编码的相关内容。这意味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为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在期货市场开立账户。

  《指引》指出,期货交易所对各类分户管理资产发放交易编码、进行一户一码管理的依据中,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是以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基金备案证明文件中的产品备案号。

  • 微博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