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12月22日电 (记者靳博)日前,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发布了《股权投资基金业最佳从业行为准则》。这也是全国首部股权投资基金业从业行为准则。准则要求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只能以私募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公开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进行推介;同时不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者固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