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6日 10:2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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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纳入了政府支持的范围,政策释出的暖意让私募向正名之路又迈进了一步。
规定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定义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机构。这样明确了以阳光私募作为政策支持的对象。
文件同时设定了一个门槛值,即支持对象是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且管理资产在1亿元以上的阳光私募,这是一个并不算高的门槛,一些私募基金公司单只产品就已满足。
具体优惠政策,规定中除了提供工商注册登记的便利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经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深圳市关于人才引进、人才奖励、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政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纳入深圳市大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范围,并按相关规定为其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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