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安国家航空产业基金、军民结合产业基金,到通用汉能环境投资基金、钢铁产业投资基金……今年上半年,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热度不减。
与之相应的是,先前经国家发改委审批设立的十家试点产业基金仍徘徊于运营困境。其中部分基金的运作模式依旧难以摆脱官办色彩,市场化运作机制缺失,反映到基金募资、出资人与管理团队关系处理等多个方面。令人迷茫的还有监管层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暧昧态度,“之前产业投资基金的提法容易引起误解”,而《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总体方案》终止拟定后,涵盖产业投资基金在内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迟迟未出台。
对于这些徒有“产业”外衣的基金来说,国外成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操作模式或有借鉴之处。
产业基金再界定
关于产业投资基金的提法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在境外先后设立的许多直接投资基金,都冠以了“中国某某产业投资基金”的名称。到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境内也开始起步,先后成立了中瑞合作基金、中国-东盟中小企业投资基金、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等中外合资性质的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基金真正破冰则始于2006年底,国内第一家非政府合作形式的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挂牌。在此后近三年时间里,国家发改委先后批准了三批共十家产业投资基金。同时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商务部及国务院法制办等七部门成立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指导小组,拟订《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总体方案》,用于监管申请规模在50亿元以上或由国有机构出资的大型产业基金。到2008年8月,事情有了出人意料的发展,发改委表示将不再批准新的产业基金试点,产业基金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同时也终止拟定《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总体方案》,转向拟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监管层态度的转变背后,似乎暗含了对之前产业投资基金混淆界定的纠正。在监管层曾拟定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讨论稿中曾有表述,产业投资基金是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私募方式筹集资金,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集合投资方式。
“更多的是要突出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工具的融投资功能,改为股权投资基金的说法更为贴切。产业基金的概念套用在这里,容易引发误解。”近日,一位发改委人士对本刊记者解释道。
“实际上,被混淆概念的产业投资基金就是所谓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方面,当时是考虑到‘私募’这个词比较敏感,不适合提。另一方面,出于监管权争取考虑,‘产业’基金的提法可能更切合发改委的产业监管部门定位。同时,监管层也希望对产业能起到一定的扶持作用。”一位业内人士对本刊记者直言不讳,“在国外并没有产业投资基金这个特定概念,只有针对某一领域投资的各类投资基金。不过也不矛盾,确切地理解这些产业投资基金,就是应具有产业特色或对产业有扶持效应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运作艰难
在各个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过程中不难发现,各地方政府在其中扮演着关键作用。据记者了解,这十家基金的获批流程往往是先由某申报单位向国务院申请特批,获同意后再转发发改委,而这些申报单位要么是地方政府,要么是国务院西部办、全国工商联等,带有较强的地域行政色彩。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秘书长王守仁曾对本刊记者坦言,这种模式下的产业基金很可能会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新平台。监管层也逐渐意识到了其中的风险,在产业投资基金试点一年之后,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在公开场合表示,为避免产业投资基金成为某级政府和部门的钱袋子,基金管理公司被要求不能由地方机构控股,而需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择优选择投资机构作为发起人和管理团队。2008年8月审批制的取消,进一步传达了监管层希望以更市场化的手段管理产业基金的想法。
“立马扭转局面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里牵涉到很多复杂的利益关系。先前审批设立的产业基金基本不可能去掉其政府背景影子,即使现在发改委已取消行政审批的情况下,官办、国有的影子依然在新设立的产业基金上闪现。”上述业内人士说道。
一方面要遵循私募股权投资的市场化运作原则,一方面又要受制于地方政府的指导和约束,产业投资基金难免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这直接引发了一系列的现实问题。
“除了渤海产业基金之外,其他几家基金的募资情况都很不理想。现实的情况是,即使你拿着批文,也难募到钱。以某产业投资基金为例,当时获批的规模为60亿元,但到今年6月,实际到账的资金才6个亿,而去年年底这个数额还不足2个亿。”一位熟悉产业投资基金情况的人士对记者透露。
“基金是否有人认购的一个关键在于,管理团队的能力是否被认可。大部分产业基金的募集规模都很大,而本身市场上有过往业绩证明能驾驭巨额资金的管理团队就不多。”该人士说道,“好的管理团队在这些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下能否发挥也是一个问题。或者政府方面推介项目,或者国有出资人拍板决策,或者无法给与市场化的回报,这些对投资团队来说,都是很现实的考验。”
“先设立基金再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模式,本身就有违基金成立的初衷。为什么要设立投资基金?出资人有资金理财需求,管理人有投资能力优势。而现在这些国有出资人自身的投资能力都不低,有的甚至强于投资团队。这就出现本末倒置的问题了。”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寿双对记者感叹道。
“一些基金管理公司,是为了迎合这个基金来选择股东结构的,根据出资人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来决定管理公司中分得席位的多少。这就为以后成立其他基金埋下了隐患。新的出资人进来,给不给管理公司股权?如果给,具体给多少合适,新老股东的利益怎么平衡?如果不给,对新股东来说,凭什么自己出资来让原来的管理公司的股东受益?”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合伙人贾晓东说道。
“产业投资基金出现募资难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一些基金界定了行业投资范围,听起来很像那么回事,但是真正的盈利模式未必想清楚了。拿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来说,基础设施建设本身就具有社会公益性,项目建成后实行政府定价,而非市场化运作,大部分项目盈利能力都很低。而且,项目的退出机制也不通畅,存在着很大障碍。”上述熟悉产业投资基金情况的人士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