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5日 08:47 |
作者: |
李静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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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府引导基金以母基金(FOF)的形式,通过与创投企业合作设立子基金,由创投企业负责子基金的运作,但母基金仍由政府派人管理。 在合作方面,政府引导基金与VC、PE的合作模式主要是三种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加管理公司的模式、有限合伙形式或是直接委托国有管理公司来管理。 但这样的结合并非“两情相悦”。政府引导基金多希望投资的子基金以投资当地企业为主,但VC和PE们却往往抱着哪里有好项目,我们就投向哪里的宗旨。 据记者了解,除苏州工业园区以外,其他引导基金均规定只投资当地项目。而某创投机构相关人员也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由于政府引导基金在项目的选择以及区域的设定上多有一定的限制,无形中束缚了创投机构的投资视野。 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引导基金的主要目的在于招商引资,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开辟一条新渠道。但引导基金对于投资地域的限制不利于大范围的引资,资金来源的渠道将大大“缩水”。 此外,政府引导基金多在管理办法中表达了想与规模大、品牌响、有优秀业绩的创投机构合作的意向。但另一边,创投机构也往往因为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小而并不领情。 深圳东方汇富创投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阚治东坦言,政府引导基金本来总规模就不大,再把它分成很多个子基金运作,很难形成有实力、规模、影响力的资金。 但向来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密切的深圳创新投董事长靳海涛曾对记者表示,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的打算由来已久,早在2005年已开始策划全国布局,并在2006年正式拓展,目前深圳创新投已与全国近20个政府引导基金合作,希望最终能做到30只左右的基金,以此在全国范围内拓展各种模式的引导基金,也解决了项目只能投在当地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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