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23日 08:51 |
作者: |
丁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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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管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应当编制社会保险基金调整预算。
通知指出,涉及今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的主要因素包括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新增一次性工伤保险补助资金,新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各地应根据上述政策调整,结合本地社会保险政策变化情况,及时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工作。(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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