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QDII产品筹备倒计时 符合指标的券商约为8家 |
|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7月06日 04:22 |
作者: |
游芸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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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游芸芸 本报讯 7月5日,证监会颁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正式施行,据记者从多家符合申报条件的券商了解到,有关申报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中。 据统计,符合试行办法中硬指标的券商约为8家,包括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和广发证券。 中信证券作为国内最早筹备QDII业务的券商之一,一直期待相关办法的出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杨宝林表示,目前公司正等待管理层对相关申报程序和标准进行细化,以便能尽快根据具体申报标准进行上报;公司拟申请的相关产品将与境外投资顾问共同管理。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吴亮表示,目前该公司的相关材料已基本准备完毕,公司正与4家境外机构进行初步接洽,以寻找合适的境外投资顾问。吴亮称,如公司独自搭建境外市场投资体系,需要前、后台多方面的支持,短期内实现有一定难度。因此业务初期公司将以与境外投资顾问合作为主,公司将在资产配置、组合管理原则、风险控制等方面学习境外机构的先进经验,从而逐渐培育自身的跨市场组合资产管理能力。 此前,中金公司发布研究报告称,多数国内证券公司对海外市场了解有限,开展此项业务可能主要集中于香港市场。 “我们更看重搭建自身团队,初期可能将以独立投资为主,当然也不排除与境外机构合作的可能。”深圳一家券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该公司QDII业务前期的投资重点将以香港市场的红筹股和H股为主。相对来说,该公司在投资和风险控制方面对这些品种都较为熟悉,业务开展初期公司的投资风格将较为谨慎,此后再稳步推进。 业内人士表示,昨日试行办法已正式开始实施,券商由此开始将经历上报资格、资格审批、上报产品和产品审批多项流程,其中还存在部分券商的申请不予批准的可能,这样看来,券商开展QDII业务可能在明年才能正式展开。在开展初期,相关产品的规模可能不会太大,因此券商通过QDII产品获得的收益也不会很高。 此外,国内券商与境外投资顾问合作初期,可能投资将以境外投资顾问为主,国内券商为辅。随着投资的不断深入,国内券商将逐步收回投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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