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6月22日 10:45 |
作者: |
曹西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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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自2007年7月5日起施行。这样,我国QDII将扩容,券商基金将进入QDII领域。分析人士认为,这将给创新类券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收益如何要看产品规模。 8大券商具备资格 国信证券分析,QDII带来的利润属低风险收益,获得较高的估值。从后续的市场化调控措施来看,备兑权证的推行以及股指期货等的按步就班,对于券商属于利好。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表示,试行办法的推出对券商是件好事。公司将准备相关材料,先争取申请资格。 该办法规定,证券公司进行境外证券投资,要先申请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需“净资本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70%;经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达1年以上;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取得资格后可进行QDII。 据此约束,上海财华信息统计按照2006年年报数据发现,符合上述硬性指标的券商约8家:中信、招商、中金、光大、国信、东方、华泰和广发证券,而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去年底净资本/净资产比例暂不达标,据悉中金公司已经在开展此类业务。8家公司中已经上市或即将上市的公司值得关注,而参股上述券商的公司如长城开发、中粮地产等也间接受益。 人才和产品规模是关键 东方证券研究员认为,QDII拓展了券商业务范围,增加了集合理财新的投资渠道和抗风险能力。但初期能否盈利要看产品发行规模,而且申请资格要“具有5年以上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资质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3年以上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不少于3名。”像开展股指期货一样,券商又需要“挖人”,而且可能待遇比保荐人还高,初期QDII能否盈利还难说,产品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实现。 部分券商负责人指出,QDII扩容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果。从已有QDII收益和规模看,对投资者吸引力尚不大。依照现阶段管理层对集合理财的审批进度,短期内券商QDII产品规模不会很大。因为境外规则、管理经验券商还有个熟悉的过程,刚开始QDII业务须和境外投资机构合作开展,境外投资顾问要分一杯羹,已有海外投资经历的券商可能受益更多。 [相关链接] QDII扩容港股受益 QDII范围将扩大,分析人士认为,今后香港股市将是QDII的主要投资方向,这对H股无疑是利好。而港股尤其是H股的上涨,又会反过来构成A股市场蓝筹股的有力支撑。 众所周知,目前在两地共同上市的企业中,其H股较A股都有着很大的折价。国内许多敢于尝鲜的投资者,已经学会了运用港股和A股的互动性,巧妙而又理性地投资者着港股和A股。通过国内证券软件供应商钱龙提供的港股通软件,充分利用行情数据的资源优势,获取更大的收益。 业内人士指出,现在房价高企,A股也存在泡沫之争,在沪深股市获利后不妨用国际眼光进行国际投资,而通过政策允许的QDII投资海外应是不错的选择。QDII的正式推出,对于部分真正有战略眼光的投资者来说是长期利好。总体上,H股市场比A股市场更成熟、规范,交易品种更丰富,适合投资价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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