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就在监管部门于近期先后批出多家新QFII的同时,一家2004年便跻身QFII的老牌境外机构却“失去”了QFII资格。中国证监会近日公布的五月份QFII名录显示,邓普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从QFII名单中消失。
根据监管部门公布的2009年4月份QFII名录,邓普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仍然现身当时的QFII名单,名录显示邓普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4日获得QFII资格。
对于QFII证券投资业务的具体监管方面,《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QFII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和外汇登记证分别交还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一)申请人取得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后1年内未向国家外汇局提出投资额度申请的;(二)机构解散、进入破产程序或者由接管人接管的;(三)合格投资者重新申领许可证的;(四)合格投资者有重大违法行为及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第三十三条还规定,QFII所管理的证券账户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限制相关证券账户的交易行为等措施,国家外汇局可以依法采取限制其资金汇出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