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3日 07:53 |
作者: |
|
| |
中国证监会日前答复交银施罗德,允许交银施罗德及有QDII资格及额度的基金公司开办专户境外资产管理业务(QDII专户业务)。这意味着,有境外投资需求的机构客户和个人高端客户,除了通过购买QDII基金外,还可以通过专户理财的方式进行境外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获准开展QDII专户业务的基金公司必须同时拥有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即专户资格)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即QDII资格)。交银施罗德专户业务负责人透露,公司已经准备好了国际指数、环球精选、债券优选三款产品,并且已有多家机构客户表示出浓厚兴趣,有望尽快实现合作。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