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披露2012年3季度报告的基金规模以3季报为准,未披露3季报的新基金规模以发行份额为准。
2、分级基金规模整体作为一只统计,类型以母基金为准。
3、公司规模和分类型规模公布“包含联接基金”和“联接基金剔除重复部分”两个版本。在“联接基金剔除重复部分”版本中,剔除掉联接基金投资于ETF的部分规模(2012年年末规模剔除联接基金重复部分按照2012年3季报披露仓位数据计算,2011年按2011年年报披露仓位数据计算)。
4、有效规模是指按照各类型基金的管理费标准化为股票型基金管理费的规模 。计算方法为:使用基金规模乘以基金管理费率除以1.5%,其中联接基金使用剔除投资于ETF的部分规模计算有效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