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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基金开放日常申赎业务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9日 06:49 作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0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天天红
基金主代码 0003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0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3年10月29日
赎回起始日 2013年10月29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投资者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不限。

3.1.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1.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无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 元,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1:假定T日申购金额为10,000元,则投资者可获得的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1.00=10,000.00份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限。

4.1.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无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对应的T日未付收益

即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者T日持有本基金份额20,000份,T日该投资者赎回10,000份,赎回份额对应的T日未付收益为1.2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00+1.20=10,001.2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001.20元。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但是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深圳理财中心、杭州理财中心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3号东裙楼4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908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深圳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4楼05室

电话:0755-82701982

传真:0755-82572169

(5)杭州理财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2-2号

电话:0571-81903158

传真:0571-81903158

(6)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7.2 场内销售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9.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登录本公司网站:***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9.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莞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0月29日起通过东莞银行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70050
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17
广发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67

 

投资者可在东莞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转换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东莞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同时,经东莞银行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10月29日起,对通过东莞银行申购(含定投申购)上述基金实施费率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2)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到东莞银行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东莞银行的安排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1-96228

公司网站:***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获配13丹投02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2013年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二)(以下简称“13丹投02”)发行期间,向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共计2千万元面值的该债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此次发行的分销商,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13丹投02的情况披露如下:

 

 

 

 

 

 

 

 

 

 

 

 

 

 

 

 

 

 

基金名称 获配数量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0万元(20000手)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原标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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