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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5日 05:40 作者: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9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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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2年为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互利A份额不上市交易,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但在第四个开放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互利B份额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不可申购、赎回。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后,本基金将安排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过渡期,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份额折算确认、互利B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互利A份额的申购等事宜。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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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募集份额目标下限为2亿份,募集目标不超过30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其中互利A份额的发售规模不超过21亿元,互利B份额的发售规模不超过9亿元;本基金募集成立时,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 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互利A份额和互利B份额已分别于2013年9月18日和2013年9月13日提前结束募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互利A份额符合相关认购条件和要求的认购申请予以全部确认,即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100%;对互利B份额在2013 年 9月 13日之前(不含9月13日)的认购申请予以全部确认,对发售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即 2013 年 9月 13日)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T日)比例配售原则”给予部分确认,确认比例为92.799206%(包含场外+场内)。对于投资者未被确认的认购申请金额将按相关规定划回至投资者账户,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互利A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年化约定收益,其年化约定收益率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最初6个月适用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3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进行计算,根据《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最初6个月内,互利A份额适用的利差值为1.3%,故:

  在本基金首个分级运作周期最初6个月内,中银互利分级债券A类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1.1×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利差=1.1×3%+1.3%=4.6%。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5、本基金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互利A份额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打开一次申购、赎回,但在第四个开放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互利A份额的开放日为自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的日期(但在第四个开放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互利A份额的开放日为该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互利A份额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6、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互利B 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互利B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份额上市公告书。互利B份额自过渡期起始日开始停牌,并在下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开始后1个月内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 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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