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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混合型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9日 04:46 作者:

  

  重要提示

1、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44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本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及上海小组)和网上直销;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8月28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为15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7、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销售上限,本公司将结束本次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15亿元人民币),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则对募集期内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8、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的基金账户采用无纸化基金账户。对于投资者重复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本公司可按账户登记进行处理。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购买本基金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只需在该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账户登记后,即可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查询确认结果。

10、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11、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00 元人民币,投资者追加认购时最低认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人民币。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制。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可撤销。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2、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13、销售网点(指各代销机构网点或本公司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发布。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6、代销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所在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7、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8、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 、0755-26948088)、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及其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9、如遇突发事件,本公司将对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最长封闭期为一年,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须自担风险。本基金约定的累计目标收益为8%,即基金管理人在追求本金安全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大类资产配置与个券选择,在减小波动性的同时力争在有效时间内为投资者创造8%的累计目标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虽然约定了目标收益,但管理人并不向投资人承诺收益及本金安全,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及管理风险等,投资人可能面临无法获得目标收益,甚至本金亏损的风险。

在本基金的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波动等原因,本基金实际变现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可能与提前到期条件触发日或最长封闭期期满当日的估值存在差异,导致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低于目标收益。

本基金存在提前结束的风险,即本基金的累计份额净值触发“连续3个工作日不低于1.10元”的提前到期条件后,本基金提前到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混合基金 基金代码:000278)。

(二)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本基金成立后封闭运作,不开放申购、赎回。在基金的累计份额净值触发“连续3个工作日不低于1.10元”的提前到期条件后,本基金提前到期,自触发提前到期条件后的次一工作日起,基金进入变现及清算程序。

本基金最长封闭期为1年,即最长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年对日的期间,若本基金在最长封闭期内未触发提前到期条件,则本基金在最长封闭期结束后的次一工作日起进入变现及清算程序。

(六)基金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份额的发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七)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八)直销机构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关澜

联系电话:(0755)26948004

传真:(0755)26935139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3

联系人:宋雅萍

联系电话:(010)66190975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6楼601-602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曾刚

联系电话:(0755)26948077

传真:(0755)26948079

(九)募集时间安排及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28日。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募集期销售规模限制方案

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内实行限量销售,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1、自募集首日起至T日(含首日),若募集金额接近或达到15亿元,本公司将于T+1日刊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募集,并自T+1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对T日的认购申请全部确认。

2、自募集首日起至T日(含首日),若募集金额超过15亿元,本公司将于T+1日刊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募集,并自T+1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对T日的认购申请采取按比例确认。

3、有效认购申请的确认方式

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有效净认购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净认购总金额超过15亿元,则对募集期内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T日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15亿元-募集首日起至T-1日有效净认购总金额)/T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募集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基金认购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0%,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购买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500万元≤M<1000万元 0.20%
M≥1000万元 单笔1000元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十二)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2%,且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 = (98814.23+50)/1.00 = 98864.23份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十三)本基金的认购限制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2、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万元。

3、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投资金额级差及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制。

5、基金投资者认购前,需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募集期间不设置基金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其认购后的两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其认购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混合基金”。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传真、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认购申请表及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材料。

注:其中3)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分红及无效认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其中4)所指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相关材料包括《融通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融通基金个人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等材料。

3、注意事项:

(1)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 中国工商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

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融通基金账

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

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

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工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 其它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混合基金”。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预留交易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8)填妥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开户申请表和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认购申请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6)”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分红及无效认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 中国工商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9:00 至 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融通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2)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3)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工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其它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清算与交割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2、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份额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 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全部资金存入其指定的验资专户;基金管理人应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管理人应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

  六、 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楼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总经理:奚星华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电话:0755-26948070

  传真:0755-26935005

  联系人:敖敬东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电话:(010)66107909

  传真:(010)66106904

  联系人:杨菲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关澜

  联系电话:(0755)26948004

  传真:(0755)26935139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2

  联系人:宋雅萍

  联系电话:(010)66190975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6楼601-602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曾刚

  联系电话:(0755)26948077

  传真:(0755)26948079

  2、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杨菲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

  (2)其他代销机构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497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021-68475521

  网址:***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 ***

  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 40 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14

  网址:***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4008895548

  网址:***

  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

  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6065161

  联系人:王霈霈

  客服电话:0571-95548

  网址:***

  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

  9)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骏杰

  电话:010-83561329

  传真:010-83561094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

  1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

  1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贾婧

  联系电话:010-84183333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

  1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0791-86281305

  客服电话:4008222111

  传真:0197-86265337

  网址:***

  1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 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

  1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娥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3798

  网址:***

  1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网址:***

  1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1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 010-66045521

  天相投顾网址: ***

  天相基金网网址:***

  1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吕慧

  电话:(021)58788678

  传真:(021)8788678-8101

  网址:***

  20)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 幢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11层

  法人代表:路瑶

  联系人:朱剑林

  电话:400-8888-160

  传真:010-59539866

  网址:***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楼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电话:0755-26948075

  传真:0755-26935011

  联系人:杜嘉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联系人:崔卫群

  经办律师: 闵齐双 崔卫群

  电话:0755-33382888(总机) 0755-33033936(直线) 13480989076

  传真:0755-33033086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邮编:200120)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刘莉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王灵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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