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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关于增加代销渠道等相关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7日 06:39 作者: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泰中国

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渠道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以下4家销售渠道签署的销售协议,以下渠道从2013年7月18日起销售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03)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渠道及相关业务

 

 

 

 

 

 

 

 

 

 

 

 

 

 

 

 

 

 

 

 

 

 

 

 

 

 

 

 

 

 

 

 

 

 

 

 

 

 

 

 

 

 

 

 

 

 

 

 

 

 

 

 

渠道名称 销售业务 定投业务
浦发银行 300元
广发证券 300元
厦门证券 300元
江海证券 300元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场外销售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电话:021-61618888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

浦发银行在以下35个分行的650多家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太原、长沙、哈尔滨、南宁、南昌、乌鲁木齐、长春、呼和浩特、合肥、兰州、石家庄、福州、贵阳、厦门等。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

广发证券在以下城市设立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荆州、黄石、宜昌、济南、烟台、青岛、东营、合肥、石家庄、保定、秦皇岛、张家口、郑州、天津、长春、沈阳、吉林、辽阳、锦州、葫芦岛、廊坊、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绍兴、温州、宁波、无锡、南京、南通、苏州、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泉州等。

(3)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赵钦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网址:***

厦门证券在厦门、上海、北京、成都、杭州、福州、广州和泉州等城市的17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

(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 0451-82287211mailto:xmzqzb@xmzq.com.cnmailto:xmzqzb@xmzq.com.cn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

江海证券在哈尔滨、大连、北京、上海、厦门、深圳、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伊春、沈阳等城市、42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三、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8569000;

公司网站:***。

四、重要提示

投资者如需查阅本基金的发行文件(《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摘要》等)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或查询 2013 年 4月 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渠道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以下代销渠道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以下代销渠道从2013年7月18日起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正在募集发售中的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基金范围及代码

 

 

 

 

 

 

 

 

 

 

 

 

 

 

 

 

 

 

 

 

 

 

 

 

 

 

 

 

 

 

 

 

 

 

 

 

 

 

 

 

 

 

 

 

 

 

 

 

 

 

 

 

 

 

 

 

 

 

 

 

 

 

 

 

 

 

 

 

 

 

 

 

 

 

 

 

 

 

 

 

 

 

渠道名称 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019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代销渠道进行办理相关业务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63127

传真:0571-85179591

客服电话:400-888-8508

网址:***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

3、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

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 ***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长江证券客服网址:***

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

9、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655

传真: 020-88836654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 ***

三、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8569000

公司网站:***

四、重要提示

投资者如需查阅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文件(《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摘要》等)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或查询2013年7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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