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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开通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6日 04:41 作者:

  为了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丰富货币基金作为流动性管理工具的理财功能,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自2013年7月17日起对直销网上交易客户开通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快速赎回业务(又称“货币基金T+0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间,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向本公司申请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快速赎回,并将其持有的货币基金份额质押给本公司,经过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后,本公司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质押(过户到泰达宏利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专用账户)及赎回业务,向投资者实时垫付与快速赎回份额扣除手续费后对应的款项,份额赎回确认后,赎回款用于归还本公司的已垫付款。

  二、业务开通时间

  2013年7月17日起,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5:00,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开放时间。

  三、适用银行卡

  本公司支持以下银行卡通过泰达宏利基金网上交易平台使用快速赎回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天天盈以及本公司后续上线支持快速赎回业务的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账户,届时可在本公司网站查询,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支持多交易账户系统,即投资者可以同时关联多张银行卡(如同时注册农行卡、建行卡、招行卡)进行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

  四、适用基金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162206)

  五、业务规则

  1、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需与本公司签订《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T+0赎回业务协议》。

  2、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申请,每笔下限100份(含),单笔上限50000份(含),单个交易日(T日零点至T+1日零点)单个投资者快速赎回份额累计上限200000份(含),单个交易日单个投资者快速赎回笔数累计上限4笔(含)。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笔数、份额限制,届时可在本公司网站查询,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赎回货币基金时一旦选择快速赎回业务并提交申请,则该赎回申请不可撤销。

  4、快速赎回份额及未结转收益

  投资者快速赎回货币基金份额不超过持有货币基金可用份额的95%,T日快速赎回货币基金份额确认后对应的未结转投资收益归基金公司所有,快速赎回申请经验证通过后,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本金部分快速支付,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将保留在投资者账户中。

  5、其它未尽规则详见《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T+0赎回业务规则》。

  六、业务操作流程

  投资者访问本公司网站***)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相关操作,直至提示交易成功即可。

  七、适用费率

  本公司快速赎回业务从7月17日开始运行,投资者使用快速赎回服务,暂不收取手续费。若之后费率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本公司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九、风险提示

  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请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仔细阅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T+0赎回业务协议》等法律文件,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可对所有投资者的快速赎回总额设置限额,如当日快速赎回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可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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