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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开通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2日 04:44 作者:

  为顺应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交易体验,同时丰富货币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的理财功能,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3年5月23日起对网上直销交易客户开通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快速赎回业务(又称"货币基金网上直销T+0快速赎回"):是指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间,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请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快速赎回,投资者同意将快速赎回的份额协议过户给本公司,并由本公司向投资者实时垫付与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份额过户确认后本公司发起正常赎回,赎回款用于归还本公司的已垫付款。

  二、业务开通时间

  2013年5月23日起,本公司将于每个自然日的00:00至24:00(即7*24小时)提供本业务服务,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开放时间。如发生开放时间调整的情况,以届时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适用银行卡

  本公司支持以下银行卡通过海富通基金网上直销平台使用快速赎回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及富滇银行卡以及本公司后续上线支持快速赎回业务的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渠道,届时可在本公司网站查询,不再另行公告。

  中信银行、长沙银行、天天盈及支付宝渠道暂不支持。

  本公司网上直销支持多交易账户系统,即投资者可以同时关联多张银行卡(如同时注册工行卡、建行卡、农行卡)进行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

  四、适用基金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货币,基金代码:海富通货币A 519505;海富通货币B,基金代码:519506);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若本公司今后针对所管理其他货币基金开放本业务,将另行公告。

  五、业务规则

  1、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需与本公司签订《海富通基金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用户服务协议》。

  2、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申请,每笔申请份额下限为100份(含),上限为50000份(含),单日份额累计上限为50000份(含)。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限制。

  3、投资者于T日成功提交快速赎回申请,赎回份额于T日以前所得未结转收益将保留在投资者账户内,成功提交快速赎回申请所属申请日起,份额所得收益(含T日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4、本公司可对所有投资者的快速赎回总额设置限额,如当日快速赎回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可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5、其它未尽规则详见《海富通基金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六、业务操作流程

  投资者访问本公司网站***,登录海富通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后,于账户首页"用户份额信息"一栏中货币份额信息后方点击"快速赎回"(或左侧菜单中点击"基金交易--基金赎回",并于所显示货币份额信息后方点击"快速赎回"),根据页面提示选择要进行快速赎回的支付渠道,输入赎回份额,预览并提交申请,直至提示交易成功即可。

  七、适用费率

  为保障垫资资源的合理利用,本公司针对快速赎回业务将收取每笔2.5元手续费,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收费调整并另行公告。

  八、重要提示

  1、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2、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客服热线: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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