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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7日 10:22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3427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华宸300

基金主代码

1679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4 26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3]49号文

基金募集期间

2013325

2013419

验资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3425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58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72,931,718.2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0,773.64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72,931,718.21

利息结转的份额

20,773.64

合计

272,952,491.8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1,25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3.6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于2013417通过直销柜台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费用1000元,与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的费率一致。基金管理人以上述固有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49,507.2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2%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3426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

10,001,250.00

3.66%

10,001,250.00

3.66%

三年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

其他

-

-

-

-

合计

-

-

-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6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公司认购本基金1000万元人民币,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满三年之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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