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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长期停牌股估值法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7日 04:44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恒泰艾普"(证券代码:300157)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3 年4 月15 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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