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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全球房地产1月28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等公告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5日 07:58 | 作者:
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2013年1月28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3年1月25日15:00后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提交的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含定投)、赎回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2)2013年1月29日起(含29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基金通过嘉实直销网上交易办理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 2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1 申请方式 (1)投资者登录本公司网站(***),开通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并成功绑定支持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银行卡。 (2)投资者登陆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进入“基金交易”→“定期定额”,新增定期定额协议,就具体的定期定额申购申请约定以下事项:选择支持定期定额申购的银行卡、设置扣款日期、每期扣款金额和定期协议终止时间等。 2.2 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本基金开放日。 2.3 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在嘉实直销网上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4 定投费率 根据2012年5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对开放期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方式申购基金的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方式申购基金的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累计定投期数(指投资者在开放期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方式,在同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下以等额扣款的方式申购本基金的累计成功扣款期数)递减,即累计定投期数越多,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具体如下:
对于募集期间曾成功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在距离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一年之内的开放期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方式,在同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下以等额扣款的方式申购本基金时,在累计定投期数(指投资者在开放期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方式,在同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下以等额扣款的方式申购本基金的累计成功扣款期数)计算时将认购行为视为第1期“定期定额投资”。 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为500元以上(含500元)。 2.5 基金销售机构 本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仅限于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可持建行龙卡储蓄卡、工商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理财通卡、农行金穗卡、招商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东方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卡、或者通过天天盈账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本基金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2年5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 25日
关于增加招商银行为嘉实理财宝 7天债券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招商银行自2013年1月25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 。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5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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