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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保本及银华增强收益债基关于进行分红公告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6日 08:07 | 作者: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60%;且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基准日可分配收益折合每份基金份额为0.0307元,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可分配的比例为65.15%。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3年1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2 提示 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6日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80%。 2)基准日可分配收益折合每份基金份额为0.0408元,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可分配收益的比例为85.78%。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3年1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3年1月18日除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月21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13年1月22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3年1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6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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