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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增强债基及广发聚利关于进行收益分配公告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2700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3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2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11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59,629,062.6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31,925,812.5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2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2年度的第1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3年1月21日
除息日 2013年1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3年1月23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13年1月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3年1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再投资转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3年1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6日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聚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27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8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2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72
基准日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44,757,925.0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0,076,434.8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 1.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2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本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为90.48%。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3年1月22日
除息日 2013年1月23日(场内) 2013年1月22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3年1月23日(场内) 2013年1月24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收益发放办法

1)向本次场内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13年1月23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013年1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资金账户查询到账红利款。

2)向本次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13年1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2 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13年1月16日至1月22日)暂停本基金转托管业务。

2)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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