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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旗下QDII基金12月31日暂停申赎业务的公告

关于嘉实黄金(QDII-FOF-LOF)2012年12月31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嘉实黄金(QDII-FOF-LOF)
基金主代码 160719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纽约交易所、伦敦交易所、苏黎世交易所的休市安排。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2年12月31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12年12月31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2年12月31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2012年12月31日苏黎世交易所休市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恢复申购日 2013年1月4日
恢复赎回日 2013年1月4日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 2013年1月4日
恢复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2013年1月4日(星期五)为纽约交易所、伦敦交易所、苏黎世交易所交易日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2年12月28日15:00后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提交的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含定投)、赎回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2)2013年1月4日起(含4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H股指数(QDII-LOF)2012年12月31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简称 嘉实H股指数(QDII-LOF)
场内简称 恒生H股
基金主代码 160717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香港交易所的休市安排。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2年12月31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12年12月31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2年12月31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2012年12月31日香港交易所半天休市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恢复申购日 2013年1月4日
恢复赎回日 2013年1月4日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 2013年1月4日

  恢复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2013年1月4日(星期五)为香港交易所交易日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2年12月28日15:00后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提交的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含定投)、赎回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2)2013年1月4日起(含4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2012年12月31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 070012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香港交易所的休市安排。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2年12月31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12年12月31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2年12月31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2012年12月31日香港交易所半天休市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恢复申购日 2013年1月4日
恢复赎回日 2013年1月4日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 2013年1月4日
恢复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2013年1月4日(星期五)为香港交易所交易日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2年12月28日15:00后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提交的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含定投)、赎回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2)2013年1月4日起(含4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示投资者及时更新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根据上述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如果您的身份证件为第一代身份证,或者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避免影响正常的基金业务办理。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发邮件至客服信箱:service@jsfund. cn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 12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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