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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暂停申购、赎回等提示性公告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0日 07:50 | 作者:
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 因香港证券交易所休市暂停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2年12月27日恢复本基金的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并提前做好交易安排。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0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再次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 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已于2009年1月23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并于2010年3月4日、2011年1月27日、2012年1月17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现我公司再次提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或登陆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0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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