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基金频道>基金公告

泰信新增诺亚正行(上海)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同时开通基金定投、转换业务公告

根据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签署的相关协议,诺亚正行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自2012年12 月14日起,投资者可在诺亚正行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同时开通基金定投、转换业务,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转换业务 定投下限
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 290001 √ 100元
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 290002 √ 100元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基金 290003 √ 100元
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基金 290004 √ 100元
泰信优势增长混合基金 290005 √ 100元
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基金 290006 √ 100元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基金 A类290007

C类291007

√ 100元
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基金 290008 √ 100元
泰信债券周期回报基金 290009 √ 100元
泰信中证200指数基金 290010 √ 100元
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基金 290011 √ 100元
泰信保本混合基金 290012 √ 100元
泰信基本面400指数分级 162907   50,000元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5988 021-38784566

网址:***

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2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

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2007年8月1日实施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提醒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经过期,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信息更新,以免影响交易。

投资者可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988(免长途费)、021-38784566或登陆我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2日

文档附件:

相关推荐: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