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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基金(LOF)关于分红公告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2日 07:49 | 作者:
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不超过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场外除息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场外除息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场内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场内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 、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2年12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权益分派期间(2012年12月13日至2012年12月17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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