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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7日 07:47 作者:

      

  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19号),自2012年12月12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2年12月24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截止2012年12月26日,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853,037,402.94 元,折合基金份额 853,037,402.94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441,857,402.94份,B类基金份额为411,180,000.00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 72,652.47元,折合基金份额72,652.47 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50,622.72份,B类基金份额为22,029.75份)。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12年 12月26 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3,288 户(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有效认购户数为3,266 户,B类基金份额的有效认购户数为 22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853,110,055.41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441,908,025.66份,B类基金份额为411,202,029.75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在基金募集期内,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使用固有资金认购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2年12月2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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