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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关于广发证券调整部分基金定投费率等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6日 08:09 | 作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证券调整我司旗下部分 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的公告 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协商一致,广发证券决定自2012年11月26日起调整我司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以下简称“基金定投”)费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调整时间 2012年11月26日起,截止日期以广发证券的正式公告为准。 三、调整后的优惠方式 通过广发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投申购上述指定基金,按照申购费率的4折执行优惠费率,折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后的费率优惠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定投的申购费率,不包括基金的申购费率、转换费率、后端申购费率。具体办理事宜以广发证券的规定为准。 2、本次调整后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广发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敬请投资者留意广发证券及本公司的有关公告。 3、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以上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4、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6月19日起,开通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在广发证券的定投业务。投资者可到广发证券申请开办上述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上述基金中除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投起点为人民币50,000元(含)外,其它基金的定投起点均为人民币200元(含),基金定投业务的办理以广发证券的业务规则为准。 5、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6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公司 为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公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上海长量基金销售公司为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270044,C类基金代码:270045)的代销机构,投资者自2012年11月26日起可在上海长量基金销售公司办理该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6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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