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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4日 08:02 | 作者: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1、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2年11月2日证监许可[2012]1444号文批准。 2、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代销机构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及其他相关代销机构。 6、本基金自2012年11月19日起至2012年12月3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开立过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直接认购本基金而无须另行开立基金账户。募集期内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10、A类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B类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两类基金份额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11、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2年11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的《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的相关事宜。 14、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投资于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18、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210012,B类份额基金代码为210013 (二)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六)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赎回费。本基金基金份额将根据销售服务费用计提费率的不同,分为A、B两类。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不同的基金代码,其中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210012,B类份额基金代码为210013,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七)基金费率结构
(八)基金投资目标 在力求保持基金资产本金的安全性和资产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九)投资理念 以打造“现金管理工具”为定位,坚持现金增利的投资理念,充分利用多样化的货币市场工具,在力保基金资产本金安全、维持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努力把握投资机会,追求稳定收益。 (十)业绩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投资方向明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十三)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州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东海证券、财通证券、中航证券、好买基金销售、众禄基金销售、数米基金销售、天天基金销售、同花顺基金销售、展恒基金销售及长量基金销售等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十四)募集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日期自2012年11月19日起至到2012年12月3日止;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份额发售的实际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募集期,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十五)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如实际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认购期,并发布结束认购公告;自公告当日开始,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认购,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在全部认购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二)募集对象 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三)认购费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四)A类基金份额之认购份额和实际净认购金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人民币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7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70)/1.00=100,070份 金鹰货币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截尾原则处理,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五)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 1、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护照、军人证等); (2)指定的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护照、军人证等);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签名。 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 银行账号:3602041729420234414 开户行号:102581000353 注:划出认购款项的账户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指定的银行账户一致,并在转账时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用途,例如:“X X X认购金鹰货币市场基金(具体字数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认购款需确保在认购期间每日16:00前到帐。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中心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10012(A类份额)、210013(B类份额)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4)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5)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6)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办理认购时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 (7)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8)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认购时间为本基金份额发售日(周六、周日正常营业),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上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持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或第三方支付通联支付、银联通、易购通、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账户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进行网上认购。 3、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或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17: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2)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3) 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四)代销本基金的其他银行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金鹰货币市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10012(A类份额)、210013(B类份额) (六)代销本基金的第三方销售机构 投资者在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机构的规定及业务流程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 1、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印鉴卡一式四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各一枚,如为非法定代表人私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银行证明); (9)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如果不一致需提供相关说明文件。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开户时指定的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 银行账号:3602041729420234414 开户行号:102581000353 注:划出认购款项的帐户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帐户时指定的银行帐户一致,并在转账时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用途,例如:“X X X认购金鹰货币市场基金(具体字数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申购款需确保在认购期间每日16:00前到帐。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中心清算帐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10012(A类份额)、210013(B类份额)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中国建设银行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2)证券业务授权书; 3)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4)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其他银行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及其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10012(A类份额)、210013(B类份额) (五)代销本基金的第三方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机构的规定及业务流程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有效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认购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人计算的利息为准。 (二)本基金注册登记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注册登记。 六、退款 (一)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设立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设立募集失败。如果基金募集失败,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决定停止基金发售时应就有关情况做出公告,自公告当日开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认购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基金备案材料,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层 设立日期: 2002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电话:020-83936180 联系人:潘晓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总经理:殷克胜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3936180、4006135888 电话:020-83282950 传真:020-83283445 联系人:潘晓毅 网址:***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7596219 客服电话:95533(全国) 网址:*** (2)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全国) 网址:*** (3)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 (4)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47892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 (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河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6161 客服电话:95521(全国) 网址:*** (6)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王立群 电话:021-23219286 客服电话:95533(全国)、4008888001 网址:*** (7)名称: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网址:*** (8)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霍晓飞 电话:021-50586660-8644 客服电话:400-888-8588、0519-88166222(常州地区)、021-52574550(上海地区)、0379-64902266(洛阳地区) 网址:*** (9)名称: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87925129 客服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 (10)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 (11)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二钢 电话:010-85188234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展恒基金理财平台(***) (12)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天天基金网(***) (13)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层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张玉静 电话:0755-33227953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基金买卖网(***) (14)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蒋章 电话:021-58870011-6618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好买基金网(***) (15)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751-28829790 客服电话:4000-766-123、0571-28829123 网址:数米基金网(***) (16)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长量基金销售网(***) (17)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杨翼 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 网址:同花顺基金销售网(***)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州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电话:020-83284983 传真:020-83282856 联系人:傅军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门科技园601-605室 法定代表人:黄添顺 电话:020-84035397 传真:020-84113152 经办律师:欧阳兵、陈进学、唐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电话:021-63391166 邮编:200002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宁、黄毅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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