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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所持停牌股票深圳能源估值调整的公告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1日 06:28 |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2年9月20日起,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深圳能源(股票代码:00002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2012年9月20日,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深圳能源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核算而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较上一估值日的调整幅度如下: 基金名称 基金资产净值变化的比例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0.06%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0.08% 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 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32% 自深圳能源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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