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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12日 05:50 作者
    【重要提示】
  1.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484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本基金自2012年7月16日起至2012年8月10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指定证券公司。直销机构即本公司。
  8.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9.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0.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1.通过本基金指定代理销售机构认购基金,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12.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
  1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并正式发布生效公告后第二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代理销售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7.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代销机构外,如出现增加代销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8.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6228000)、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以及直销专线电话(010-66228800)咨询购买相关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20.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相关部分。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530019
  基金简称:建信社会责任股票
  (三)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七)基金发售机构
  1、直销中心
  机构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28800
  客服电话:010-66228000,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68
  网址:***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
  (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
  (1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
  (1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 ***
  (1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1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热线:4008866338
  网址:***
  (1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
  (1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网址: ***
  (1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0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825555
  网址:***
  (2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
  (2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
  (2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431-85096733
  网址:***
  (2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
  (2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
  (2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
  (27)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服电话:0571-967777
  网址:***
  (2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
  (2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热线:0591-96326
  网址:***
  (30)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客服电话:0755-33331188
  网址:***
  (31)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40
  网址:***
  (3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热线:4008888588
  网址:***
  (3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
  (3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客户服务电话:020-95575
  网址:***
  (35)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
  (3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
  网址:***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十一)网上认购
  持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借记卡及开通“天天盈”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站地址:***
  (十二)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12年7月16日起至2012年8月10日止。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将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实际情况可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时间。
  若3个月的设立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限届满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直销中心和公告的代销机构的各个网点同时公开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
  本基金销售渠道包括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如下:
  1、直销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代销机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中“代销机构”部分。
  (二)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1、本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发售面值发售。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本基金认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投资者。
  4、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5、投资者需缴纳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6、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7、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8、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5)/1.00=9886.42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86.42份基金份额。
  (三)认购的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三、场外认购的开户与认购
  (一)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程序说明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及相关事宜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中“代销机构”部分。
  中国农业银行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17: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农业银行借记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中国建设银行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B.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C.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所需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证券卡
  C.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代销券商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并提交以下材料(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资金账户):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并提交如下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B.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C.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B.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C.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募集期间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德胜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16600059111888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530019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确认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者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程序说明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中“代销机构”部分。
  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认购手续:
  ①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中国建设银行
  (1)开户、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中午及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账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A.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证券业务授权书
  C.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投资者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会计柜台开立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账户;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所需材料
  A.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证券卡
  C.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代销券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申请开立资金账户交提交以下材料:
  A.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F.预留印鉴
  G.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规定或要求,以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530019
  2.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其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B.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C.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两份
  E.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
  F.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如有)。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德胜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16600059111888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530019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四、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有效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有效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以注册登记机构计算的利息为准。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注册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六、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三)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中“代销机构”部分。
  (四)直销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28800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路彩营
  电话:010-66228888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徐建军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七)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人:常旭
  联系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鸿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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