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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分红的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09日 06:00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封闭

(场内简称:信诚增强)

基金主代码 1655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2年6月29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4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6,149,366.6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537,341.6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2年度第三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4元(含),则基金须依据本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2年7月16日
除息日 2012年7月16日(场外) 2012年7月17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7月18日(场外) 2012年7月17日(场内)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分红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2年7月10日至2012年7月1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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