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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优选消费开通部分银行定投及相关费率优惠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19日 05:57 作者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协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50)(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上述部分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参加上述部分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定投业务
  1、开通时间及代销机构
  自2012年6月21日起开通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北京银行对于本基金的定投业务。
  2、定投业务细则
  详见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北京银行的有关网上银行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3、定投扣款金额
  投资者通过上述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300元人民币。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二、费率优惠内容及期限
  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定投或采用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本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及农业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银行的有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及农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将与本公司协商后决定,并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4、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申购本基金,享受跟网上银行相同的费率优惠。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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