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13日 06: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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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6月13日起,上述机构开始代理销售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0417)。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5)95597 网址:***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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