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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300成长ETF关于增加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5日 06:03 作者
    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申购赎回及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917)自2012年5月16日起增加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上述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一级交易商
  截至2012年5月16日,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证券公司。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者应通过上述具备深交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一级交易商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本次新增代销渠道信息: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高国泽
  电话:0871 -3577946
  传真: 0871 -3578827
  客服电话:0871-3577930
  网址:***
  红塔证券在昆明、大理、楚雄、曲靖、北京、上海、苏州、温州、广州、深圳等地的21家营业部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2、致电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88,021-38569000;
  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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