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14日 07: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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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5月14日起,上述机构开始代理销售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40030(A类);040031(B类))。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 (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 (4)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本公司网址:***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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