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08日 05:5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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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长春高新(股票代码:000661)”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合理确定“长春高新”股票的公允价值,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2年5月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春高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活跃交易,该调整对上述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表所示。待“长春高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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