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4月27日 07: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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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4月27日起通过包商银行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投资者可在包商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重要提示: 1、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时不开通与本公司现有其它开放式基金转换。 2、上述基金在包商银行的销售同时开通后端收费模式(若该基金有)和前端收费模式,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包商银行的安排为准。 3、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广发货币B在包商银行暂不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5、投资者可到包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包商银行的安排为准。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内蒙古地区:0472-96016 北京地区:010-96016 宁波地区:0574-967210 深圳地区:0755-967210 成都地区:028-65558555 公司网站:***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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