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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沪深300新增中信建投证券等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05日 05:49 作者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2年4月5日起以上机构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的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6802)的销售业务。
  上述基金募集认购期为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27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2楼(邮编:310012)
  电话:0571-28191852
  传真:0571-28191836
  联系人:张伊婷
  客户服务电话:0571-28822288、4006-321-321(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中信建投证券网:***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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