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04日 06:43 |
作者: |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华泰紫金定增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9号),获准设立华泰紫金定增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类型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计划推广期间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为40亿份。公司为计划的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计划的托管人,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计划的推广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计划的份额登记机构。公司将在上述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启动计划的推广工作,在计划说明书设定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的推广、设立活动。公司将依法合规地推广集合计划,开展投资管理和后续服务活动。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4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