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1月10日 06:3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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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通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新增中信金通证券为旗下中银蓝筹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9)、中银价值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10)、中银全球策略基金(QDII-FOF)(基金代码:163813)、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3816,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3817)和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18)的代销机构。自2012年1月12日起,中信金通证券在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基金销售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一、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 *** 二、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0571)96598 网址: ***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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