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22日 06: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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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11年12月23日起,中山证券的各营业网点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并开通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增加代销基金范围与代码 二、参加定投业务基金范围、代码与定投起点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中山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应遵循中山证券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中山证券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部分基金的定投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中山证券的各代销营业网点及拨打客服热线:4001022011; 2、中山证券网站:*** 3、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4、本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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