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07日 06: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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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1年12月8日起,青岛银行、中金公司、恒泰证券开始代理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80029;C类180030)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联系人:于庆君 电话:0532-68602127 传真:0532-85709799 客户服务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 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85679265 联系人:王雪筠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79238、010-85679169 网址:*** 三、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电话:0471-4972343 传真:0471-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 网址:*** 四、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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